第06章 論天
第六章
第六章 論天
天是受造之物,包括可見與不可見之物的周界。因為在它的界限之內,天使的心智能力和所有感官世界都被包含並劃定。唯獨神性是無限的,祂充滿萬物,環繞萬物,並劃定萬物,因為祂超越萬物,並創造了萬物。
因此[1],既然聖經提到天,天的天[2],以及諸天之天[3],而蒙福的保羅說他被提到第三層天[4],我們說在宇宙的創世記中,我們接受一個天的創造,外邦哲學家借用摩西的觀點,稱之為無星之球。此外,神也稱穹蒼為天[5],祂吩咐穹蒼在水之間,將穹蒼以上的水和穹蒼以下的水分開。根據精通神聖聖經奧秘的神聖巴西流[6]的說法,它的性質像煙一樣精微。然而,其他人認為它的性質是水性的,因為它位於水之間;另一些人說它由四種元素組成;最後,還有人說它是第五種身體,與四種元素[7]不同。
此外,有些人認為天環繞著宇宙,呈球形,並且它在各處都是最高點,而它所包圍的空間中心是最低點;而且,那些輕盈和空氣狀的物體被創造主分配到上層區域;而那些沉重且傾向於下降的物體則佔據了下層區域,即中間。那麼,最輕且最傾向於向上升騰的元素是火,因此他們認為它的位置緊隨天之後,他們稱之為以太,然後是下層空氣。但是土和水,它們更重且更傾向於向下,懸浮在中心。因此,以相反的順序來看,我們在最低處有土和水:但是水比土輕,因此更容易被攪動:在它們之上,像一層覆蓋物一樣,是空氣的圓圈,空氣周圍是以太的圓圈,空氣之外是天的圓圈。
此外,他們說天以圓周運動,因此壓縮了其中所有的一切,使它們保持堅固而不易散開。
他們還說天有七層[8],一層比一層高。他們說,它的性質極其精微,像煙一樣,每一層都包含一顆行星。因為據說有七顆行星:太陽、月亮、木星、水星、火星、金星和土星。但金星有時被稱為路西法,有時被稱為維斯珀。這些被稱為行星,因為它們的運動與天的運動相反。因為當天和所有其他恆星從東向西移動時,唯獨這些行星從西向東移動。這在月亮的情況下很容易看到,月亮每晚都會稍微向後移動。
因此,所有認為天呈球形的人都說,它在所有點上,無論是上方、側面還是下方,都與地球等距。而「下方」和「側面」我指的是所有進入我們感官範圍的事物。因為從前面所說的,天佔據了整個上層區域,而地球佔據了整個下層區域。他們還說,天以球形的方式環繞地球,並在它最快速的旋轉中帶著太陽、月亮和星星,當太陽在地球上方時,那裡就是白天,當它在地球下方時,就是夜晚。同樣,當太陽落到地球下方時,這裡就是夜晚,而那裡就是白天。
其他人則將天描繪成半球形。這個想法是由神聖歌者大衛的這些話所暗示的:「祢鋪張諸天如幔子」[9],他用這個詞顯然是指帳篷:以及蒙福的以賽亞的這些話:「祂鋪張諸天如穹蒼」[10]:也因為當太陽、月亮和星星落下時,它們從西向北環繞地球,然後再次到達東方[11]。然而,無論是這種方式還是那種方式,萬物都是由神的命令所造和建立的,並以神的旨意和謀略為不可動搖的根基。因為祂說了,事就這樣成了;祂吩咐,萬物就被創造。祂也使它們永遠堅立;祂定下不能廢去的律例[12]。
那麼,天的天就是穹蒼之上的第一層天[13]。所以這裡有兩層天,因為神也稱穹蒼為天[14]。在神聖聖經中,也習慣將空氣稱為諸天,因為我們看到它在我們上方。它說:「願天上的飛鳥都稱頌祂」,意思是空氣中的飛鳥。因為鳥類飛翔的區域是空氣而不是天。所以這裡有三層天,正如神聖使徒所說[15]。但是如果你想將七層看作七層天,這對真理的話語沒有任何損害。因為在希伯來語中,習慣用複數形式稱呼天,即諸天,當希伯來人想說天的天時,他們通常說諸天之天,這顯然是指穹蒼之上的天的天[16],以及諸天之上的水,無論是空氣和穹蒼,還是穹蒼的七層,還是穹蒼本身,都按照希伯來習俗以複數形式稱為諸天。
因此,所有被創造出來的事物都按照其本性法則而敗壞[17],所以即使諸天本身也是可朽壞的。但藉著神的恩典,它們得以維持和保存[18]。然而,唯獨神性是本性上無始無終的[19]。因此有話說:「天地都要滅沒,祢卻要長存」[20]:然而,諸天不會完全毀滅。因為它們將會像衣服一樣漸舊,被捲起來,並將被改變,將有新天新地[21]。
就大部分而言,天比地大,但我們無需探究天的本質,因為它完全超出我們的知識範圍。
不可認為諸天或發光體具有生命[22]。因為它們是無生命且無感覺的[23]。所以當神聖聖經說:「願天歡喜,願地快樂」[24]時,它是邀請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人歡喜。因為聖經熟悉擬人化的修辭手法,習慣將無生命的事物說成有生命:例如[25],「海看見就奔逃;約旦河也倒退」[26]。又說:「海啊,你為何奔逃?約旦河啊,你為何倒退?」[27]山嶺和丘陵也被問及它們跳躍的原因,就像我們常說「城裡的人聚集了」,我們並不是指建築物,而是指城裡的居民:又說,「諸天述說神的榮耀」[28],這並不是說它們發出肉耳能聽見的聲音,而是說它們從自身的偉大中,將創造主的能力呈現在我們的心中:當我們 contemplat它們的美麗時,我們讚美創造主為大匠師[29]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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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參見屈梭多模,《創世記講道集》,第四篇;巴西流,《六日創造論講道集》,第三篇等。
[2] 詩篇一百一十五篇十六節。
[3] 同上,一百四十八篇四節。
[4]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節。
[5] 創世記一章八節。
[6] 巴西流,《六日創造論講道集》,第一篇。
[7] 逍遙學派。參見尼米修斯,第五章。
[8] 巴西流,《六日創造論講道集》,第三篇。
[9] 詩篇一百零四篇二節。
[10] 以賽亞書四十章二十二節。
[11] 屈梭多模,《希伯來書講道集》,第十四篇和第十七篇。
[12] 詩篇一百四十八篇五、六節。
[13] 貴格利尼撒,《論人的創造》。
[14] 創世記一章八節。
[15]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節。
[16] 詩篇一百四十八篇四節。
[17] 柏拉圖,《蒂邁歐篇》。
[18] 巴西流,《六日創造論講道集》,第一篇和第三篇。
[19] 猶斯丁,《問題集》,第九十三題。
[20] 詩篇一百零二篇二十六節。
[21] 啟示錄二十一章一節。
[22] 參見奧古斯丁,《再思錄》,第二卷第二章。
[23] 巴西流,《六日創造論講道集》,第十三篇。
[24] 詩篇九十六篇十一節。
[25] 原文:ὡς τό。N. καὶ τὸ ἀνάπαλιν。
[26] 詩篇一百一十四篇三節。
[27] 同上,五節。
[28] 同上,十九篇一節。
[29] 巴西流,《六日創造論講道集》,第一篇和第三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