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論主肉身與意志的神化
第十七章
第十七章——論主肉身與意志的神化
值得注意的是[1],主的肉身被稱為神化,與神同等,並成為神,並非由於本性的任何改變、變動、轉化或混淆。正如神學家貴格利[2]所說:「其中一個使之神化,另一個被神化,大膽地說,與神同等:那膏抹的成了人,那被膏抹的成了神[3]。」因為這些話語並非指本性的任何改變,而是指經綸上的聯合(我指的是在位格上的聯合,藉此它與神的道不可分離地聯合),以及諸本性彼此滲透,正如我們看到燃燒滲透鋼鐵一樣。因為,正如我們承認神成為人而沒有改變或變動一樣,我們也認為肉身成為神而沒有改變。因為道成了肉身,祂並沒有逾越祂自己神性的界限,也沒有放棄屬於祂的神聖榮耀:另一方面,肉身在被神化時,也沒有改變其自身的本性或其自然屬性。因為即使在聯合之後,兩者本性仍未混淆,其屬性也未受損。但主的肉身藉著與道的至純聯合,即位格上的聯合,領受了神聖能力的豐盛,而沒有失去其任何自然屬性。因為它並非憑藉其自身的能力,而是藉著與其聯合的道,才顯出神聖的能力:因為燃燒的鋼鐵之所以燃燒,並非因為它在物理上被賦予了燃燒的能力,而是因為它藉著與火的聯合而獲得了這種能力[4]。
因此,這肉身因其自身本性是必死的,卻因其與道在位格上的聯合而成為賜生命的。我們認為意志的神化[5]也是如此;因為其自然活動並未改變,而是與祂神聖且全能的意志聯合,成為成了肉身之神的意志[6]。因此,雖然祂願意,祂卻不能憑自己逃脫[7],因為神的道樂意顯明人意志的軟弱,這軟弱確實存在於祂裡面。但祂能憑祂的意志使麻瘋病人得潔淨[8],這是因為與神聖意志的聯合。
進一步觀察,本性與意志的神化最明確、最直接地指向兩種本性與兩種意志。因為正如燃燒並未將被燃燒之物的本性轉變為火,而是區分了被燃燒之物和燃燒它的東西,並且表明的不是一種而是兩種本性,同樣,神化並未產生一種複合本性,而是兩種本性,以及它們在位格上的聯合。貴格利神學家確實說:「其中一個使之神化,另一個被神化[9]。」藉著「其中」、「一個」、「另一個」這些詞語,他確實指明了兩種本性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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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參閱貴格利·拿先斯,《講道集》38, 39, 42, 51;尼西弗勒斯,《反對優西比烏書信》第50章;優西米烏斯,《全副軍裝》II. 7。
[2] 貴格利,《講道集》42。
[3] 同上,《講道集》39;馬克西姆斯,《論兩種意志》一書。
[4] 馬克西姆斯,《致尼坎德書信》。
[5] 貴格利·拿先斯,《講道集》36。
[6] 同上,35,第595頁。
[7] 馬可福音七章24節。
[8] 馬太福音八章3節。
[9] 貴格利·拿先斯,《講道集》42。